:::赴美國研習顯微鏡技術與刑事鑑識技能
赴美國研習顯微鏡技術與刑事鑑識技能 出國報告
| 資料項目 | 檔案大小 | 檔案格式 | 更新時間 | 操作 |
|---|---|---|---|---|
| 001.doc | 22.59 MB | DOC | 2021-02-24 15:05:08 |
| 資料集研究(主辦)機關 | 警察局 北投分局 | ||||||||
|---|---|---|---|---|---|---|---|---|---|
| 出國類型 | 研究 | ||||||||
| 出國期間 | 2004-08-01 至 2004-11-01 | ||||||||
| 前往地區 | 美國 | ||||||||
| 出國人員 |
| ||||||||
| 計畫名稱 | 赴美國研習顯微鏡技術與刑事鑑識技能 | ||||||||
| 內容摘要 | 刑事鑑識為一門應用科學之原理原則來解決於刑法上所發生問題之學問,它包含了許多不同領域之專業與技術。美國於刑事鑑識之發展已有百餘年,其技術已臻至成熟且不斷創新中,其目的在於使跡證自發現包裝保存至鑑定個化呈上法庭作為證物間,在嚴密檢驗下,仍能保有其證據能力及證明力。因此,美國之刑事鑑識制度及作法,值得吾人參考學習。而顯微鏡學為檢視證物中最初步驟之一,吾人可利用顯微鏡於槍彈上找到纖維、血跡及其他微物證物。本次研習主要在於配合國內司法制度對於科學證據在司法審判上對於證據能力及證據力之重視,對於應用顯微鏡學等相關技術鑑驗微物證物及血跡型態等刑事鑑識技能,進行深入了解,並汲取其優點,改進本局於證物處理上之缺點。以提升本局鑑識能力。另綜合研習所得提出三點建議:一、充實微物鑑識顯微鏡設備。二、持續辦理鑑識人員出國研習。三、落實鑑識科學專業訓練。期對本局刑事鑑識工作推展及刑案偵辦有所助益。 | ||||||||
| 備註 | C093055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