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所有供公眾通行而無公用地役關係之騎樓、無遮簷人行道、建築基地內之私設道路等公私協力管理維護之法制研究
私人所有供公眾通行而無公用地役關係之騎樓、無遮簷人行道、建築基地內之私設道路等公私協力管理維護之法制研究 委託報告
| 資料項目 | 檔案大小 | 檔案格式 | 更新時間 | 操作 |
|---|---|---|---|---|
| 1041203-pdf-testproj-112044.pdf | 4.11 MB | 2021-01-27 14:02:43 |
| 計畫摘要 | 「騎樓式」建築是一種近代出現之廊道可供行人步行之沿街店式建築,查詢「騎樓」一詞定義為:南方多雨炎熱地區臨街樓房的一種建築形式,將下層部分作成柱廊或人行通道,也就是建築物將一樓向內退縮形成一條走廊,可供行人通行、遮陽、避雨等功用,稱之為「騎樓」。 騎樓係我國常見之建築型態之一,其不僅提供行人安全舒適之空間,更在我國都市發展過程中扮演重要之角色。然而,目前騎樓之使用情形時常不合於法律規範,騎樓所有權人與行人間之關係亦處於緊張狀態,造成主管機關管制上之困難與爭議。為此,本計畫試圖透過分析騎樓相關規範之內容及釐清騎樓於法律上之定位,並探討現行騎樓法制不合理之處。研究結果發現,騎樓性質上應屬私人所有,同時於公法上負有供公眾通行等相關義務,惟此等課予義務之規範有部分實已構成近似特別犧牲,如未為補償,勢必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要求有所未合,本計畫亦就此提出法制調整之建議,尋求公私法際間之調和。 |
|---|---|
| 資料集研究(主辦)機關 | 法務局 |
| 一級機關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
| 年度 | 104 |
| 研究單位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 研究主持人 | 王服清 |
| 顧問 | 張國華 |
| 備註 | 本專區110年以前為歷史轉檔資料,因新舊平臺欄位規格不同,故有部分詮釋資料欄位無資訊;如對資料內容有疑義,請洽資料集主辦機關或本府研考會研究發展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