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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九十二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出國考察報告
出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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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doc
13.21 MB
DOC2021-01-28 01:30:49

詮釋資料

主題分類 文化
資料集研究(主辦)機關 教育局 市大附小
出國類型 考察
出國期間 2004-01-26 至 2004-02-07
前往地區 法國,義大利,瑞士
出國人員
編號姓名服務機關職稱
1惠沁宜秘書
2陳益興副局長
3洪坤森主任
4張寶莉股長
5鄧登木實習主任
6陳文哲教務主任
7黃世峰秘書
8尤陽明就輔組長
9蔡淑惠教師
10陳惠美教師
11謝秀芬教師
12邱素雲教師
13林秀文教師
14楊智強教師
15王瑞琴教師
16張紀盈組長
17葉玉珠教師
18張進傳教師
19蔡聰池教師
20劉淑雯教師
21劉巾英組長
22林益昌組長
23程榮凱教師
24蔡蘇月霞園長
25黃作后園長
26曾正吉校長
27溫明正校長
28陳天寶教務主任
29林淳真教師
30洪芩蘭教師
31賴美錦教師
報告名稱 臺北市九十二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出國考察報告
內容摘要 一、義大利: 私立羅馬國際學校(Rome International School): 這是一所採取英國教育方式,標榜具有國際前瞻的學校,幼稚班招收3-5歲,小學招收5-11歲的學生,各國學生皆可入學,約有300個學生,學校的教育目標主要在營造給學生快樂的學習環境,因此特別重視體驗教學及家長對教育的需求。教學重視培養學生英語說寫的能力,強調數學正確快速的心算能力。此外兼顧多元文化,接納各種種族、宗教,結合傳統與現代科技。教室管理較為自由,教學設計也較為活潑,學生都能在快樂氣氛中學習,從學生輕鬆快樂的歌唱表演中可見一般。教學採小班制,每班學生人數十幾人,教師對學生較易實施個別化教學。 二、瑞士: 盧森Hubelmatt Schulhans學校: 該校有中學有280名學生,9間小學教室,其中小一安排接近幼稚園處,每班學生20至25人之間,若有外國學生可降為18人;爾後分中學二組、小一、小三、幼稚園等五組進行實際教學觀摩,中學一班上幾何學、一班上英文課。參觀完實際教學活動後,舉行綜合座談,由中學校長與我們共同座談,其中小學包括幼稚園在內,幼稚園教育強調音樂、體育、社交生活為主,學童一般幼稚園上一、二年後,再入小學就讀,七至九年級中學可分為特殊學校(提供學習程度較差者就讀,畢業後可進入建教學校繼續就讀)、正常學校(學生畢業可進入職校考證照,或進入技術學院,而成績較好者可直升進入大學)、預備學校(學生可預先進入就讀,如學生要就業提 三、法國: (一)學制簡介: 法國現行學制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高等教育三級。初級教育含學前教育及基礎教育。在幼稚園及小學實施。中等教育在初級中學及普通或職業高級中學實施。高等教育除在大學、高等學院、大學技術學院、美術、建築學院等實施外,亦在若干高級中學(高級技師班或高等學院預備班)實施。 (二)學校性質:法國中小學有80%屬公立性質,私立學校分簽約及非簽約兩種型態,公立及簽約學校由教育部提供課程施教。 (三)學校主管機關:分成三級,區級管轄高中;省級管轄國中;市級管轄小學及幼稚園。 (四)就學年齡:3-6歲屬學前教育,就讀幼稚園(2.5歲亦可);6-10歲屬國小階段五年(小一至小五),為基礎教育;11-14歲屬中等教育第一階段四年;15-17歲屬中等教育第二階段三年;18歲以上為高等教育階段三年。 (五)高中職學生比例:60%學生就讀高中,40%學生就讀職業高中。 (六)校訂課程:國中階段即開設校訂課程,提供學生選修第二語言或技藝課程。 (七)學生升學高中職輔導:國中學生升學高中或高職,係由老師、家長、督學共同討論決定。 (八)高中會考:法國高中分普通高中及職業科高中,普通高中提供一般及技術課程,畢業後依志願參加普通類會考、技術類會考或技師證書考試。職業高中提供職業課程,前二年準備職業能力證書考試,及格後可就業或再以一年時間進修專業文憑,亦可轉至普通高中之「調適高二班」,修業兩年準備技術類會考。 供職業準備課程)。而第十年是自由的,可複習或要進入音樂學校預作準備,是此校與此州特有的。 學校設有心理輔導教師與家長共同輔導學生,家長、教師、學生共同決定學生要進入何種中學,統計最近三年學生進路比例依序為:售貨員等商業有關,室內裝潢等木工有關,廚師等烹飪有關,與電腦有關等行業。 三、法國: (一)學制簡介: 法國現行學制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高等教育三級。初級教育含學前教育及基礎教育。在幼稚園及小學實施。中等教育在初級中學及普通或職業高級中學實施。高等教育除在大學、高等學院、大學技術學院、美術、建築學院等實施外,亦在若干高級中學(高級技師班或高等學院預備班)實施。 (二)學校性質:法國中小學有80%屬公立性質,私立學校分簽約及非簽約兩種型態,公立及簽約學校由教育部提供課程施教。 (三)學校主管機關:分成三級,區級管轄高中;省級管轄國中;市級管轄小學及幼稚園。 (四)就學年齡:3-6歲屬學前教育,就讀幼稚園(2.5歲亦可);6-10歲屬國小階段五年(小一至小五),為基礎教育;11-14歲屬中等教育第一階段四年;15-17歲屬中等教育第二階段三年;18歲以上為高等教育階段三年。 (五)高中職學生比例:60%學生就讀高中,40%學生就讀職業高中。 (六)校訂課程:國中階段即開設校訂課程,提供學生選修第二語言或技藝課程。 (七)學生升學高中職輔導:國中學生升學高中或高職,係由老師、家長、督學共同討論決定。 (八)高中會考:法國高中分普通高中及職業科高中,普通高中提供一般及技術課程,畢業後依志願參加普通類會考、技術類會考或技師證書考試。職業高中提供職業課程,前二年準備職業能力證書考試,及格後可就業或再以一年時間進修專業文憑,亦可轉至普通高中之「調適高二班」,修業兩年準備技術類會考。
備註 C0930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