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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捷運禁建限建範圍內開發行為之管制及管理
出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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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

主題分類 交通
資料集研究(主辦)機關 捷運局 捷運局一區工程處
出國類型 考察
出國期間 2017-09-13 至 2017-09-19
前往地區 日本
考察單位 東京都交通局,東京地下鐵株式會社,大阪市交通局。
出國人員
編號姓名服務機關職稱
1陳耀維副局長
2黃怡超課長
報告名稱 考察捷運禁建限建範圍內開發行為之管制及管理
內容摘要 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位於人口稠密且高度開發之都會區中,緊鄰捷運設施之各種開發案件,其開發規模日益增大、地下結構開挖深度亦更深,施工中對於捷運設施結構體及營運安全之影響問題的管制益行重要。「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及相關法規中載明相關管制方式及捷運設施容許變形值,並要求鄰近捷運設施之工程行為,於規劃設計、施工階段皆須提送相關文件及監測報告予捷運主管機關審查。然鄰近工程對捷運設施之影響可能不是單一事件,亦會發生同一捷運路段、鄰近不同施工基地所造成累積效應,因此影響分析模式需有新的思考方向,需參考其他都市的做法。 本次考察安排至日本東京都及大阪市,拜會實際主管單位以了解其對於捷運禁限建管制範圍內相關法規之執行、管理機關對於工程開發行為之管理及開發單位對其工程行為之管理與回饋等議題。對於捷運設施周圍工程行為之控管,中央法規中僅要求開發商需「事先」與捷運主管機關協議,至於協議細節與管制方式並未明訂,而全由「雙方協議」。捷運設施之變形量並未建立累積變形之資料,然為了解施工前捷運設施之狀況,日方採取事前1至3個月的「事前監測」,以確定初始值及未施工前之變化幅度,並藉此訂定該案件施工中不影響捷運設施之容許變形值。此種事前監測之做法值得我們做為後續執行之重要參考。
備註 C106AW1029